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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在中國文化中,龍具有特殊的地位,也是歷代帝皇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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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類型:海報
◎ 作品規格:尺寸限定70x100cm

◎ 繳交資料:
(1) 作品電子檔∕海報原寸100x70cm 200dpi ,jpg、tif、Cdr、ai式,燒錄至光碟一併繳交。
(2) 作者資料(.doc或.txt字檔)檔案下載
(3) 創作理念300字(.doc或.txt文字檔)檔案下載
(4) 請以黑色裱板正面張貼作品創作理念;背面張貼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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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7~11.10 延至11.30(三) 下午5:00
∕報名繳件日期
◎2011.11.14 改至 12.02(五)
∕評選(公布優勝名單於藝術中心網站)
◎2011.11.16~11.25 改至 12.05(一)~12.16(五)
∕優勝作品展示於行政大樓九樓藝術走廊
◎2011.11.16 15:30 改至 12.06(二) 9:00AM
∕開幕暨授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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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1)凡本校在學學生即具參加資格。
(2)作品限制條件如下:
◎ 為原創性設計、2.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 未曾獲得校內外其他競賽獎項。
● 報名日期:2011年11月7日~11月10日17:00前延至11.30(三) 下午5:00
● 繳件地點:行政大樓7F藝術中心辦公室展演組
● 活動網址及報名相關文件下載:
http://art.c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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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意切合主題40%
◎ 技巧、色彩20%
◎ 構圖與佈局30%
◎ 文案(包括創作理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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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獎金3000、獎狀乙只。
第二名:獎金2000、獎狀乙只。
第三名:獎金1500、獎狀乙只。
佳 作:獎金500、獎狀乙只。
※優勝作品並將獲得公開展出於行政大樓九樓藝術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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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備齊所需文件,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均不退件。
◎參賽作品嚴禁抄襲仿冒。
◎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召集評審委員會議處,必
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主辦單位有權運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參賽者須配合。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參賽者可提報1件或1件以上作品參加,但每1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寫1份報名表。
◎獎金領取於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得獎人須於3日內提供主辦單位相關資料如轉帳帳號、帳戶影本(以入學提供學校的同一帳號為佳)。
◎將由本校會計室統一轉入其提供帳戶。(非台企銀行將預扣20元轉帳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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