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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空間申請規範 

最後更新日期

中心展覽內容
與性質

(1) 本中心屬專業視覺藝術展覽空間,展出內容涵蓋中、西平面美術、視覺設計、圖像
   攝影、3D立體和多媒體裝置藝術為主。
(2) 本中心每學年度共計展出8∼10個檔期展覽作品之邀集分「策劃專題展」、「申請
   展」及「邀請展」三類,以帶動南台灣藝術創作與鑑賞之風潮。
(3) 「策劃專題展」每學年度1∼2檔,由本中心邀聘專業策展人作專題性之策展。
(4) 「申請展」部份接受藝術家提出個案申請,由本中心聘請專家學者,進行作品審
   查,每學年度預計展出4∼6個檔期。
(5) 「邀請展」為推薦國內優秀藝術創作者之藝術作品,由本中心長期觀察台灣藝術創
   作生態而擇取之,每學年度預計2∼3個檔期。

中心空間與時間
之規劃

本中心之空間使用共分三個部分

(1)藝術品展出空間(展覽室)
(2)藝術品典藏空間(典藏室)
(3)企劃研究、行政辦公空間(研究室)

為配合本校之行政辦公時間,本藝術中心展覽室之開放時段如下:
週日 ∼ 週五 Am 09:00 ~ 05:00 (週六、例假日不開放)


中心空間之管理

(1) 展出者需於展覽前一日將作品佈置妥畢,展覽結束後次日將作品拆卸完畢。
(2) 空間如需特別之規劃使用,應事先與本中心協調溝通,以利作品展出之進行。
(3) 空間之空調設備、燈具、保全系統由本中心派專人負責,以利設備之維護。
(4) 多媒體放映機組之使用,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由本中心派專人負責。
(5) 展出期間如有大型作品研討會或講演,場地可移至9樓藝術專業視聽教室,以不干
   擾現場作品展覽之進行。
(6) 參訪賓客敬請服儀整齊,保持安靜,以提昇展覽品質。

展演空間申請辦法

一、宗旨

為推廣大高雄地區與南台灣之藝術風氣,及拓展藝術資源。提供藝術創作者全新的創作發表空間,特公開接受台灣地區藝術創作者申請本校藝術中心展演空間。

二、申請資格

1.凡從事美術創作且作品傑出具獨創新意者。
2.一年內未曾舉個人創作發表者。
3.作品質量能配合展示空間者。

三、作品審查時間

每年二月底及八月底。

四、作品項目及規格

1.項目:視覺藝術類作品 (含平面、立體造形、多媒材裝置)。
2.規格:請提供作品電子檔(30mb )以及作品清冊。

五、檔期

每一申請案之檔期,展出時間約為4週。

六、展覽申請表索取辦法

1.請至正修科技大學 藝術中心索取。
2.上網下戴(申請須知申請表格展覽空間平面配置圖)
3.附回郵寄至本中心:高雄縣鳥松鄉83347澄清路840號
           正修科技大學 藝術中心收。
洽詢電話:(07)7310606轉6302
網 址:http://art.csu.edu.tw
E-mail:artcenter@csu.edu.tw